蒲白矿业有限公司

煤矿运营公司筑牢制度之“笼”强化问责追责

单位:煤矿运营作者:高永生发布时间:2015-11-06 点击数:7720

近日,煤矿运营公司不断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,以制度建设为核心,着力强化监管,切实保障落实,确保操作规范的刚性运行和效果延伸,让领导干部“不想腐、不能腐、不敢腐”的制度铁笼越扎越紧。

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“两个责任”,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方面,进一步落实党委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主体责任的内容和要求,带头履行“一岗双责”,带头落实矿业公司及公司党风廉政建设部署;在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方面,该公司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,对职责范围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,纪委对照监督执纪问责,找准职责定位,聚焦中心任务,发现问题线索,加大查处力度。推行党风廉政建设“两书一表”制,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,公司与各支部签订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》,确保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每个支部、落实到每名党员干部。该公司要求各党支部每月要召开一次廉政会议,对本支部党员干部的语言实不实、工作好不好、纪律严不严、行为廉不廉、作风正不正等进行评议、打分、问责。建立明责、晒责、查责、追责“四责”监督机制,要求公司党员干部要对照是否严格执行跟班带班、三走到三必到,是否坚持参加班前会对工作进行安排,是否深入井下反三违、查隐患,是否在重点工程、重点工作推进中主动担当等工作标准,明确工作职责,敢于担当责任,接受群众监督,做到明责、晒责、查责、追责,真正把责任落到实处。构建“大监督体系”。进一步拓宽监督领域,延伸监督触角,创新监督机制,整合监督资源,完善纪检监察、财务、劳资、工会、等多部门联动监督机制,构建集党纪监督、效能监察、审计、职工代表监督、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等于一体的“大监督体系”,形成覆盖全员、全方位、全过程、常态化、立体化的监督体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