蒲白矿业有限公司

矸石电厂喜获 2014年度“省级文明单位标兵”荣誉称号

单位:矸石电厂作者:郑秀荣发布时间:2015-01-22 点击数:7697

元月二十一日,从陕西省宣传部长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上传来喜讯:矸石电厂被中共陕西省委、陕西省人民政府授予2014年度“省级文明单位标兵”荣誉称号。这是矸石电厂在文明创建路上奋斗十二载的硕果,也是2014年度陕煤化集团独家获得此项荣誉的单位。这标志着矸石电厂在物质文明、政治文明、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方面又登上了新台阶,向建设绿色多元发展的现代化企业迈出了更坚实的步伐。

一直以来,矸石电厂十分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。在2004、2006年获得渭南市“文明单位”,2009年、2010年获得集团公司、全煤系统“文明单位”,2012年获得省级文明单位后,为进一步发挥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在企业“三个文明”建设中的作用,蒲白矸石电厂以创建“省级文明单位标兵”为目标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以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,以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,把文明单位创建融入“安全增效,服务矿区,谋求发展”这个中心,突出精神文明建设与企业文化相结合,突出精神文明建设与打造“四个一流”职工队伍相结合,突出精神文明建设与提升管理水平相结合,在创建过程中,不断创新活动载体、深化优质服务、强化队伍建设,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、新突破,有力的促进了企业的科学发展。于2014年底先后顺利通过了市文明办和省文明办的严格检查验收。

 这个荣誉标志着矸石电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跃上了一个新台阶,同时也为矿业公司文明创建工作争得了荣誉。